附录A。各类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A,1,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按表A,1,1划分、表A,1。1 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注,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丁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A 1.2、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应按表A.1。3采用。表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1,4。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不应小于表A,1,4的规定、A 1.5,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 5 A 1,6。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1,及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A。1 6,1,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 8 2。4.2,及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A,1。6 2,A.1。7、房屋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A,1 7的规定.A,1 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A。1,8采用、表A,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A。1,9,房屋建筑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表A 1 9采用,注,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γL应按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