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各类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A,1,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按表A 1,1划分、表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注.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丁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A,1,2。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A、1、3采用。表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 1、4 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 不应小于表A 1,4的规定,A。1,5 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5.A,1,6.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 2,4,1.及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A.1,6 1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 2、及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A,1。6。2.A。1,7.房屋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A、1 7的规定.A,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A,1,8采用 表A.1 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A.1、9、房屋建筑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表A 1.9采用、注.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γL应按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