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各类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A、1 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A 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按表A,1。1划分、表A 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注,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 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丁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A。1。2。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A 1。3采用.表A,1 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1,4。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不应小于表A、1,4的规定,A、1。5、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5,A.1,6,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 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1.及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A,1,6.1。2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2,及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 A,1 6.2 A.1。7,房屋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γ0 不应小于表A、1.7的规定 A,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A.1、8采用、表A 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A.1,9。房屋建筑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表A,1,9采用、注、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γL应按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