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建建筑节能设计3.1,建筑和围护结构3 1,1.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满足本节性能要求 其中。本规范第3.1,2条。第3,1。4条、第3。1。6.3 1、10条、第3。1,12条应允许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满足要求 3。1、2,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2的规定、3。1,3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3的规定,3、1、4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表3 1、4的规定,其中,每套住宅应允许一个房间在一个朝向上的窗墙面积比不大于0,6,3、1。5,居住建筑的屋面天窗与所在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应符合表3,1、5的规定.3,1,6 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面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面总面积的20、3.1。7、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 且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5,3、1,8,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8.1.表3、1,8,11的规定.3 1,9、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9,1,表3.1.9,5的规定,3。1 10.甲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 1.10,1 表3,1.10、6的规定,3.1。11、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1,1和表3、1 11。2的规定。3。1、12,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 1,12,1。表3。1 12.9的规定。3、1。13。当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该建筑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和玻璃幕墙,的15 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幕墙面积 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3 1、14 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夏热冬暖.温和B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或外窗面积的45,夏热冬冷 温和A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5 2、公共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置可开启窗扇或通风换气装置 3,1,15,建筑遮阳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2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8,3,1、16。居住建筑幕墙,外窗及敞开阳台的门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5m3 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m3.3.1 17 居住建筑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 3、1.18、居住建筑的主要使用房间,卧室。书房,起居室等。的房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3 1。19、外墙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并应具备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应包括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外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还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3 1,20,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