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建建筑节能设计3 1。建筑和围护结构3.1,1,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满足本节性能要求,其中,本规范第3,1 2条,第3。1、4条,第3.1,6。3.1、10条,第3,1 12条应允许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满足要求。3 1。2.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 2的规定。3 1,3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3的规定、3 1 4、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表3 1 4的规定,其中,每套住宅应允许一个房间在一个朝向上的窗墙面积比不大于0,6.3。1 5,居住建筑的屋面天窗与所在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应符合表3.1,5的规定,3,1、6。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面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面总面积的20,3、1。7、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且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5.3,1。8。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 1。8、1,表3、1.8。11的规定.3、1、9,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9.1.表3,1.9、5的规定 3、1、10。甲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0 1,表3。1.10,6的规定。3,1 11 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 1、11,1和表3,1 11、2的规定,3,1,12,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1、12、1.表3,1、12 9的规定。3、1。13,当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该建筑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和玻璃幕墙.的15.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幕墙面积。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3、1。14,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夏热冬暖,温和B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 或外窗面积的45 夏热冬冷,温和A区居住建筑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5。2.公共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 包括透光幕墙,应设置可开启窗扇或通风换气装置.3。1,15,建筑遮阳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夏热冬暖 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 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 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8。3.1.16.居住建筑幕墙.外窗及敞开阳台的门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5m3。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m3,3。1.17、居住建筑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3.1.18、居住建筑的主要使用房间、卧室、书房,起居室等,的房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3,1,19。外墙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 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并应具备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应包括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 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外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还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3 1、20 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