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食品进口商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情节严重的 海关处以警告。食品进口商在备案中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海关处1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境内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不配合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核查工作 拒绝接受询问、提供材料.或者答复内容和提供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条,海关在进口预包装食品监管中,发现进口预包装食品未加贴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进口商拒不按照海关要求实施销毁,退运或者技术处理的,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未经海关允许.将进口食品提离海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的、海关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下列违法行为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的。由海关依照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一.擅自调换经海关监督抽检并已出具证单的出口食品的 二。出口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或者以不合格出口食品冒充合格出口食品的,三 出口未获得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的、四、向有注册要求的国家,地区.出口未获得注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的或者出口已获得注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注册范围外食品的、五,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出口食品未按照规定使用备案种植 养殖场原料的。六,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且出口食品不符合进口国家.地区,要求的,第七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