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简易处理、第五十六条.争议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简易处理。一,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二 标的额不超过本省 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仲裁委员会决定简易处理的,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并应当告知当事人、第五十七条,争议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简易处理.一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二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四,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宜简易处理的,第五十八条,简易处理的案件.经与被申请人协商同意,仲裁庭可以缩短或者取消答辩期.第五十九条,简易处理的案件 仲裁庭可以用电话 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仲裁文书。但送达调解书 裁决书除外,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 仲裁庭不得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或者缺席裁决.第六十条,简易处理的案件,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举证期限。开庭日期,审理程序,文书制作等事项、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简易处理的。应当在仲裁期限届满前决定转为按照一般程序处理 并告知当事人。案件转为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仲裁期限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双方当事人已经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