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队伍建设 第四十二条 行政学院应当加强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优良 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工作人员队伍,第四十三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引进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行政学院教师应当做到、一 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情操。品德高尚 为人师表。三,理论功底扎实 专业知识丰富,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的能力 第四十四条。行政学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脱产培训和挂职锻炼,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帮助行政学院做好优秀人才选调工作,建立行政学院干部内外交流制度 第四十六条,行政学院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需要选聘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机关公务员.专家学者,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行政学院建立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服务与管理.第四十七条。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范围的行政学院工作人员、其人事管理按照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未列入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行政学院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行政学院的教师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第四十八条 行政学院应当建立学院工作人员考试录.聘。用,学习进修,实践锻炼。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