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第五十八条。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 指作品的复制、发行,第五十九条.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六十条 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 第六十一条.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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