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 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条例 2023年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 乌鲁木齐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外温度变送器校准规范 JJF(新)13-2018
  • 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立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 喀什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实施意见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治州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XJJ 055-2019
  • 喀什市2012年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 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 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 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第四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 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第六条 自治区、州 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第八条,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