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第十七条.民族,宗教部门应当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第十八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 指导 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 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 非法宗教宣传品 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 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 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第二十一条,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 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第二十二条.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第二十四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第二十五条、网信 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 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 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 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第二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 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 留存证据,及时报案,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 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第二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第二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第二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 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 居民公约等 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