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给水管网7,1.一般规定7 1.1,给水管网布置应以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为依据,以管线短,占地少,不破坏环境.施工维护方便。运行安全、降低能耗,满足用水需求为原则。7 1、2.应对给水管网进行降低能耗和漏损的优化设计。并应优化调度管理、7,1 3。给水管网应采取防止污染侵入的防护措施.严禁给水管网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通,严禁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与给水管网连接。严禁穿过毒物污染区,通过腐蚀地段的管道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7.1。4。施工过程中严禁对输配水管道。涵洞和储水设施的结构和防腐材料造成破坏,7,1.5,严禁在城市公共给水管道上直接接泵抽水.7、1,6,给水管道竣工验收前应进行水压试验,生活饮用水管道运行前应冲洗。消毒、经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并网通水投入运行.7,1,7.当实施压力调控,新增水源,切换水源时,应对管网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保障管网水质安全、7。1.8。给水管网及与水接触的设备经改造。修复后.及水质受到污染后 应进行清洗消毒,水质检验合格后 方可投入使用 7,1 9。给水管网漏水探测作业不得污染给水水质,7。1 10、城市给水管网应布置在线流量和压力监测点。并实时传输数据 在线监测点的布设应满足监控与调度的要求,7 1,11。采取分区计量管理的管网,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对分区边界的供水区域采取水质监测,管网冲洗、排气等措施,保障管网水质安全、7。1,12 城市公共给水管网的漏损率不应大于10,7、1,13,应每年对城市给水管网进行检测和评估,并应及时修复或更新病害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