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厂区5.2。1,作为给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厂位置应与给水系统布局相协调。水厂位置对工程投资,常年运行费用将产生直接的影响,给水工程规划时 应结合城市规划用地对水厂位置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并考虑厂址所在地应不受洪水威胁.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交通便捷、供电安全可靠,生产废水处置方便、卫生环境好,利于设立防护带.少占耕地等因素。5。2。2.给水厂作为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的生命线工程、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中第7,0。6条规定,水厂厂区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带,用于提高水厂的安全防护并降低水厂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隔离带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为绿化防护绿地,G2,不属于水厂占地、根据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生产区外围30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 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考虑到对于全国水厂的适用性,以及现有的工程实践情况,条文中只强制要求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对隔离设施位置,厂内。厂外,隔离形式以及具体参数均不作强制性规定、5,2、3 本条为对水厂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的性能要求 水厂平面布置应根据各建。构、筑物的功能和流程综合确定,竖向设计应满足水力流程要求并兼顾生产排水及厂区土方平衡需求.同时还应考虑运行维护和预留工艺单元的需要、为保证生产人员安全,构筑物及其通道应根据需要设置适用的栏杆。防滑梯等安全保护设施。5、2 4,本条为对水厂建 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和设施防爆的性能要求。水厂的总平面布置应按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相互之间的防火间距,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根据水厂处理工艺现状和实际运行情况,水厂内火灾危险性较高的场所有加氯间,含氯库、加氨间、含氨库,高锰酸钾投加间 粉末活性炭投加间,臭氧制备车间、制氧站或液氧站,电解食盐次氯酸钠制备间,二氧化氯制备间和机修间 乙炔。氧气。汽油等.等。存在的爆炸危险场所有加氨间 含氯库 高锰酸钾投加间。粉末活性炭加药间、含炭库 电解食盐次氯酸钠制备间以及二氧化氯制备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