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未组织现场查验或者在查验不合格的情况下安装电梯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新安装的电梯未实现电梯井道和轿厢通信信号有效覆盖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在电梯机房内安装空气调节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电梯生产单位未明确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量保证期限。或者未对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存在质量问题的免费修理。更换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定时限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和现场监督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未能保持电梯运行监测装置和紧急报警装置正常使用的、或者未保持电梯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乘客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相关信息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擅自转包 分包维护保养业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使用不具有相应资格的维护保养作业人员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未按期完成检验。检测工作。未按期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检验,检测相关信息录入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电梯检验 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第六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