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 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第三条,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第四条,信访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五条.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第六条,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 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