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价格指数的行为主体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可以编制发布价格指数。第七条、价格指数行为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健全的客观中立保障制度,独立于价格指数所反映的商品或服务市场的直接利益相关方,并对外公开声明接受监督.二,合法稳定的价格信息来源.三、必备的组织架构.专业人员和设施、四.完备的价格信息采集。指数计算发布和勘误,内部控制等行为流程。五.规范的价格指数咨询与投诉的受理和处理机制、六.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办法所称价格信息包括 在价格信息采集点发生的已完成交易的成交价格.成交量、产品规格 交付日期及交付地等、未成交的买卖报价,拟交易量、拟交易产品规格,拟交付日期及拟交付地等.以及其他市场信息、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流程是指为保证价格指数完整性和可靠性而制定的机制和程序 包括价格信息采集人员。指数计算人员和销售人员的隔离措施和监督机制 价格指数审核评估程序 授权发布程序,以及内部控制流程的定期审查和更新机制等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