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价格指数行为主体或有关责任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价格主管部门可以视情况予以约谈,公开曝光、限期整改,列入失信企业、自然人.名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成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二.编造发布虚假价格指数的.三,操纵价格指数的.四,利用价格指数组织相关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六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归档的 七、伪造 编造归档文件。评估报告的 八,不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评估和合规性审查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对价格指数开展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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