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轻质隔墙工程8,1,一般规定8,1、1.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板材隔墙包括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增强水泥板和混凝土轻质板等隔墙 骨架隔墙包括以轻钢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 人造木板 水泥纤维板等为墙面板的隔墙 玻璃隔墙包括玻璃板、玻璃砖隔墙,8.1、2。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 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施工记录 8,1,3,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8。1 4,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2,木龙骨防火和防腐处理.3。预埋件或拉结筋。4,龙骨安装,5.填充材料的设置.8、1。5。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轻质隔墙面积每30m2计为1间、8。1、6。板材隔墙和骨架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8,1 7,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8。1.8,民用建筑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