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轻质隔墙工程8.1 一般规定8,1 1.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板材隔墙包括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 增强水泥板和混凝土轻质板等隔墙,骨架隔墙包括以轻钢龙骨 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人造木板.水泥纤维板等为墙面板的隔墙 玻璃隔墙包括玻璃板,玻璃砖隔墙。8。1,2.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 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施工记录,8.1.3,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8,1 4,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2.木龙骨防火和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4,龙骨安装.5 填充材料的设置.8 1,5,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轻质隔墙面积每30m2计为1间 8、1,6、板材隔墙和骨架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8 1.7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8 1、8。民用建筑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