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防雷和防静电10,6。1。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对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有详细的规定 设计时应参照执行、10,6.2 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制定.当露天布置的塔 容器等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 不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则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工艺装置的塔和容器等、本条的塔,容器是泛指可燃与不可燃介质的设备,塔式设备如空气分馏塔 煤气脱硫塔。氢气 氧气、氮气 氩气,空气压力球罐和立式储罐。燃油罐等,露天设置的不可燃介质的塔和容器不是不用防雷设施 而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防雷级别可较底 钢制的塔和容器、其钢板厚度 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但必须有符合规定的防雷接地措施,10 6,3。10 6 4,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液体的钢质储罐必须设防雷接地说明如下,2、甲,乙类液体虽为可燃液体 但装有阻火器的固定顶罐在导电性上是连续的。当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时,直击雷将无法击穿。因此只要做好接地、雷电流可以顺利导入大地 不会引起火灾,现行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规定地上固定顶钢制罐的顶板厚度最小为4,5mm 所以新建或改.扩建的这种油罐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都可以不装设避雷针、线 保护 但对经检测顶板厚度小于4mm的老油罐,应装设避雷针,线,保护整个储罐。3,丙类油品届高闪点可燃油品 同样条件下火灾的危险性小于低闪点易燃油品,雷电火花不能点燃钢罐中的丙类油品,所以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而且接地装置只需按防感应雷装设、压力储罐是密闭的 罐壁钢板厚度都大于4mm.雷电流无法击穿 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但应做好防雷接地 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4、对于可燃气体塔,罐容器顶上设有放散管时、因放散管一般高出顶板2 0m 3,0m。当在雷电天气时 放散管有引雷效应 故此时应设避雷针 10 6.5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就建筑物防雷分类及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引下线的根数 布置 间距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应遵照执行 10、6,6,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就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都有明确规定。应遵照执行,10,6。7、本条目的在于采用等电位连接方法 防止弱电系统被雷电过电压损坏.并防止雷电波沿配线电缆传输到控制室 10 6,8。钢铁冶金企业中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在加工或储运油品,可燃气体时。设备和管道引起摩擦产生大量静电荷,如不通过接地装置导入大地。就会集聚形成高电位,可能产生放电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因此.对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1.导出生产装置 设备。贮罐,管线及其放散管的静电,2.3,使油品装卸站及与其相连的管线.铁道等形成等电位,并导走其中的静电,避免鹤管与运输工具之间产生电火花.4。在钢铁冶金企业中大量使用了易爆的粉状料等.因此对于此类生产装置 设备,贮罐 管线上应设置静电导出装置.如煤粉。在煤粉制备系统,喷吹系统的设备,管道上等均应设置 10。6.9。本条目的在于更清楚地规定不同贮罐直径情况下接地数量的要求.10、6。11 由于人们普遍穿着的人造织物服装极易产生静电.它往往聚积在人体上。为防止静电可能产生的火花,需在甲,乙,丙A类油品.原油除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作业场所的入口处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此类消除静电装置是指用金属管做成的扶手。在进入这些场所前应抚摸此扶手以消除人体静电。扶手应与防静电接地装置相连。10,6,12.通常静电的电位较高,电流却较小、所以每组专设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0Ω即可,10.6,14 防静电接地装置要求的接地电阻值较大。当金属导体与防雷.不包括独立避雷针防雷接地系统、等其他接地系统相连接时 其接地电阻值完全可以满足防静电要求,故不需要再设专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