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viscose,fibre plantGB。50620,2010主编部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3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粘胶纤维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20、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 2.1 5,5 2,4、5.2。7,8.3.2。8,6.2,9,4,4.11,3,6,12.3。4,14。2,1,15 2.4,16、3.4 3,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年八月十八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五十多年来粘胶纤维工厂建设的经验 特别是近年来消化,吸收国外粘胶纤维生产先进技术,以及我国在粘胶纤维工厂设计 施工 生产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7章和5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工艺设计、工艺设备 管道 辅助生产设施,自动控制和仪表。电气.总图布置,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动力、环境保护,安全卫生,仓储,机修与仪电修,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五路966号。北门,邮政编码。330096。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参编单位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海龙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单位 河南新乡白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李安安 聂鉴新.陈梁。曾冬福、任建春,姜国华.万益明。刘燕.黄辉。朱海波 胡启荣,李文发,胡平华。万仁里.夏立新,许初光。李光.张伾山,李云生,刘玉献、邱有龙、隰春争,常崇智,胡伟红,申孝忠、党良虎。孟凡健 孙林,宗先国 主要审查人,黄承平。刘承彬 高小毛,荣季明。李熊兆。陈永强,窦本良。郑念屏,邓华欢。刘福安.盛家华,刘凤、刘勃,黄烈民,刘松余 蓝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