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基坑工程勘察与环境调查9、2.1,拟建建筑物的详细勘察、大多数是沿建筑物外轮廓布置勘探工作.往往使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依据的地质资料不足,本条要求勘察及勘探范围应超出建筑物轮廓线.一般取基坑周围相当基坑深度的2倍,当有特殊情况时,尚需扩大范围。勘探点的深度一般不应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9,2,2,基坑工程设计时.对土的强度指标有较高要求,在勘察手段上、要求钻探取样与原位测试并重。综合确定提供设计计算用的强度指标,9。2、3,基坑工程的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场地地下水类型 潜水、承压水的埋置分布特点,明确含水层及相对隔水层的成因及动态变化特征。通过室内及现场水文地质实验.提供各土层的水平向与垂直向的渗透系数。对于需进行地下水控制专项设计的基坑工程,应对场地含水层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进行现场抽水试验、计算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抽水试验的目的,1 评价含水层的富水性。确定含水层组单井涌水量 了解含水层组水位状况。测定承压水头,2.获取含水层组的水文地质参数.3。确定抽水试验影响范围.抽水试验的成果资料应包括.在成井过程中,井管长度、成井井管,滤水管排列情况,洗井情况等的详细记录,绘制各抽水井及观测井的s。t曲线,s.lgt曲线.恢复水位s,lgt曲线以及各组抽水试验的Q、s关系曲线和q s关系曲线。确定土层的渗透系数,影响半径,单位涌水量等参数,9。2,4,越冬基坑受土的冻胀影响评价需要土的相关参数 特殊性土也需其相关设计参数,9.2 6。国外关于基坑围护墙后地表的沉降形状.Peck 1969、Clough、1990,Hsieh和Ou.1998等、及上海地区的工程实测资料表明,墙后地表沉降的主要影响区域为2倍基坑开挖深度。而在2倍 4倍开挖深度范围内为次影响区域,即地表沉降由较小值衰减到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本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环境调查的范围为2倍开挖深度。但当有重要的建 构。筑物如历代优秀建筑,有精密仪器与设备的厂房.其他采用天然地基或短桩基础的重要建筑物,轨道交通设施、隧道,防汛墙 共同沟 原水管 自来水总管。燃气总管等重要建,构。筑物或设施位于2倍,4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时。为了能全面掌握基坑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也应对这些环境情况作调查,环境调查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 对于建筑物应查明其用途、平面位置.层数,结构形式.材料强度。基础形式与埋深,历史沿革及现状 荷载.沉降、倾斜、裂缝情况。有关竣工资料,如平面图 立面图和剖面图等,及保护要求等,对历代优秀建筑。一般建造年代较远、保护要求较高、原设计图纸等资料也可能不齐全.有时需要通过专门的房屋结构质量检测与鉴定,对结构的安全性作出综合评价。以进一步确定其抵抗变形的能力 2.对于隧道 防汛墙、共同沟等构筑物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埋深,材料类型,断面尺寸。受力情况及保护要求等、3.对于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直径,材料类型,埋深 接头形式、压力,输送的物质.油 气,水等,建造年代及保护要求等,当无相关资料时可进行必要的地下管线探测工作.4。环境调查的目的是明确环境的保护要求.从而得到其变形的控制标准 并为基坑工程的环境影响分析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