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设计规定5 1 一般规定5,1。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 1。2。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 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包括压曲失稳 计算,结构整体失稳。滑移及倾覆。上浮.验算、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5,1,3。结构内力分析 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1。4,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的规定执行 5 1 5,构筑物的地基计算 承载力、变形 稳定、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执行,5.1.6,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作用设计值、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5,1.7,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5。1.8.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根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按二级执行,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