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本设计规定5。1 一般规定5。1、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除对结构整体稳定验算外均采用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1 2,本规范采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对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类极限状态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包括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 包括压曲失稳,计算、结构整体失稳。滑移及倾覆.上浮 验算,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包括对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的变形验算,使用上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抗裂度验算,使用上需要限制裂缝宽度的验算等,5,1,3 结构内力分析,均应按弹性体系计算,不考虑由非弹性变形所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5 1。4.结构构件的截面承载力计算。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或.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的规定执行,5,1 5,构筑物的地基计算.承载力,变形,稳定。应按我国现行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执行 5、1,6,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强度计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设计值 作用设计值、应为作用分项系数与作用代表值的乘积 5.1,7,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结构上的各项作用均应采用作用代表值。5、1.8。对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根据,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的规定、应按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安全等级、按二级执行,对重要工程的关键构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执行.但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业主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