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础设施建筑5.1,城镇给排水,燃气 热力建筑5,1 1,本节适用于城镇的给水、排水 燃气、热力建筑工程,工矿企业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建筑工程 可分别比照城市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建筑工程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5,1,2。城镇和工矿企业的给水,排水、燃气 热力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规模、修复难易程度和社会影响等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其配套的供电建筑.应与主要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相同,5。1、3。给水建筑工程中,20万人口以上城镇,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县及县级市的主要取水设施和输水管线.水质净化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中控室.化验室等。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5,1。4,排水建筑工程中.20万人口以上城镇。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县及县级市的污水干管.含合流.主要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 进水泵房。中控室,化验室。以及城市排涝泵站 城镇主干道立交处的雨水泵房 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5。1、5。燃气建筑中。20万人口以上城镇,县及县级市的主要燃气厂的主厂房、贮气罐,加压泵房和压缩间 调度楼及相应的超高压和高压调压间.高压和次高压输配气管道等主要设施,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5、1、6。热力建筑中,50万人口以上城镇的主要热力厂主厂房、调度楼,中继泵站及相应的主要设施用房 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