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危险品生产区危险性建筑物的安全疏散8、4、1.危险品生产厂房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1。1级 1.3级厂房每一危险性工作间的建筑面积大于18m2时、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 2,1,1级,1 3级厂房每一危险性工作间的建筑面积小于18m2。且同一时间内的作业人员不超过3人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但必须设置安全窗、当建筑面积为9m2、且同一时间内的作业人员不超过2人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3,安全出口应布置在建筑物室外有安全通道的一侧.4,须穿过另一危险性工作间才能到达室外的出口。不应作为本工作间的安全出口,5.防护屏障内的危险性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布置在防护屏障的开口方向或安全疏散隧道的附近、8,4,2.1.1级,1、3级厂房外墙上宜设置安全窗,安全窗可作为安全出口,但不计入安全出口的数目,8。4,3,1 1级、1、3级厂房每一危险工作间内由最远工作点至外部出口的距离 应符合下列规定,1,1,1级厂房不应超过5m。2。1 3级厂房不应超过8m 8,4、4、厂房内的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每排操作岗位之间的通道宽度和工作间内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 8.4.5 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为向外开启的平开门、室内不得装插销、2,当设置门斗时.应采用外门斗,门的开启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3,危险性工作间的外门口不应设置台阶。应做成防滑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