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面类型3 1,基本规定3、1.1.建筑地面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工程特征和技术经济条件.经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3 1,2.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 花岗石等天然石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中有关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3、1 3。胶粘剂 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的有关规定。3 1.4 公共建筑中.人员活动场所的建筑地面,应方便残疾人安全使用、其地面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3,1。5,建筑物的底层地面标高。宜高出室外地面150mm、当有生产.使用的特殊要求或建筑物预期有较大沉降量等其他原因时。应增大室内外高差,3 1.6。木板、竹板地面,应采取防火.防腐,防潮。防蛀等相应措施、3、1.7,有水或非腐蚀性液体经常浸湿、流淌的地面、应设置隔离层并采用不吸水。易冲洗。防滑的面层材料。隔离层应采用防水材料,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上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设置配筋混凝土整浇层。3、1 8 混凝土或细石混凝土地面 应符合下列要求,1。混凝土地面采用的石子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细石混凝土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5mm.2,混凝土面层或细石混凝士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耐磨混凝土面层或耐磨细石混凝土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30.底层地面的混凝土垫层兼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 细石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 3 垫层及面层。宜分仓浇筑或留缝。4,当地面上静荷载或活荷载较大时.宜在混凝土垫层中按荷载计算配置钢筋或垫层中加入钢纤维,钢纤维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1000MPa,钢纤维混凝土的弯曲韧度比不应小于0,5,当垫层中仅为构造配筋时。可配置直径为8mm.14mm、间距为150mm 200mm的钢筋网、5 水泥类整体面层需严格控制裂缝时、应在混凝土面层顶面下20mm处配置钢筋直径为4mm。8mm 间距为100mm.200mm的双向钢筋网,或面层中加入钢纤维、其弯曲韧度比不应小于0。4.体积率不应小于0,15,3。1.9,水泥砂浆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泥砂浆的体积比应为1。2、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面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2,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42 5级、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用 砂应采用中粗砂.当采用石屑时,其粒径宜为3mm 5mm、且含泥量不应大于3。3 1,10、水磨石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磨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的拌和料铺设 面层的厚度宜为12mm 18mm。结合层的水泥砂浆体积比宜为1.3.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2,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 石子应洁净无杂质,其粒径宜为6mm。15mm.3。水磨石面层分格尺寸不宜大于1m,1m,分格条宜采用铜条,铝合金条等平直 坚挺材料 当金属嵌条对某些生产工艺有害时。可采用玻璃条分格,4 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深色的水磨石面层 宜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号水泥,5.彩色水磨石面层使用的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无机矿物质颜料。宜同厂同批,其掺入量宜为水泥重量的3,6 或由试验确定。3、1,11、需设备安装和地面沟槽 管线的预留.预埋时。其地面混凝土工程可分为毛地面和面层两个阶段施工 但毛地面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3。1。12,建筑地面面层类别及其材料选择。应符合表3,1.12的有关规定、表3、1 12.面层类别及其材料选择3,1.13,面层材料强度等级及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 0、1的规定 3、1 14,建筑地面结合层材料及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2的规定 以水泥为胶结料的结合层材料,拌合时可掺入适量化学胶。浆、材料,当铸铁板面层其灼热物件温度超过800。时,宜采用含泥量小于3.的砂或炉渣作结合层.其厚度为45mm。60mm.3.1,15,建筑地面填充层材料的密度宜小于900kg m3,填充层材料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及其厚度 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3的规定,3,1。16,建筑地面找平层材料的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及其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中表A 0,4的规定 当找平层铺设在混凝土垫层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混凝土垫层的强度等级、混凝土找平层兼面层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3,1。17、找平层或找平层兼面层与下一层构造应结合牢固.铺设前应涂刷界面剂,3。1 18,建筑地面隔离层的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 5的规定,3。1,19。公共建筑的地面和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