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住院部用房5.5.1.住院部应自成一区,设置单独或共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院环境安静。交通方便处。与医技部,手术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时应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厨房,洗衣房等辅助设施,5,5、2 出入院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设登记.结算,探望患者管理用房、2 可设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5,5、3,每个护理单元规模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设传染病房时。应单独设置、并应自成一区 5 5,4、护理单元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设病房.抢救、患者和医护人员卫生间.盥洗。浴室。护士站 医生办公.处置,治疗 更衣、值班,配餐,库房.污洗等用房.2,可设患者就餐 活动、换药 患者家属谈话,探视,示教等用房、5。5,5,病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不宜超过3床,双排不宜超过6床.2,平行的两床净距不应小于0,80m 靠墙病床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3 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 10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4、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5.抢救室宜靠近护士站,6 病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门扇宜设观察窗。7 病房走道两侧墙面应设置靠墙扶手及防撞设施,5,5、6,护士站宜以开敞空间与护理单元走道连通.并应与治疗室以门相连,护士站宜通视护理单元走廊,到最远病房门口的距离不宜超过30m。5 5,7 配餐室应靠近餐车入口处。并应有供应开水和加热设施,5,5,8.护理单元的盥洗室,浴室和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卫生间设于病房内时。宜在护理单元内单独设置探视人员卫生间。2,当护理单元集中设置卫生间时.男女患者比例宜为1,1,男卫生间每16床应设1个大便器和1个小便器 女卫生间每16床应设3个大便器、3,医护人员卫生间应单独设置。4、设置集中盥洗室和浴室的护理单元,盥洗水龙头和淋浴器每12床,15床应各设1个.且每个护理单元应各不少于2个,盥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5。附设于病房内的浴室.卫生间面积和卫生洁具的数量,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并应设紧急呼叫设施和输液吊钩,6.无障碍病房内的卫生间应按本规范第5.1。13条的要求设置.5,5。9 污洗室应邻近污物出口处,并应设倒便设施和便盆 痰杯的洗涤消毒设施.5。5 10、病房不应设置开敞式垃圾井道、5、5、11,监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重症监护病房,ICU.宜与手术部,急诊部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2.心血管监护病房。CCU 宜与急诊部 介入治疗科室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3 应设监护病房、治疗。处置,仪器.护士站、污洗等用房,4,护士站的位置宜便于直视观察患者,5、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20m.6。单床间不应小于12.00m2.5.5。12 儿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设配奶室,奶具消毒室 隔离病房和专用卫生间等用房,2,可设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3、每间隔离病房不应多于2床,4。浴室,卫生间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 5,窗和散热器等设施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5、5,13.妇产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妇科应设检查和治疗用房,2.产科应设产前检查,待产.分娩、隔离待产。隔离分娩,产期监护 产休室等用房,隔离待产和隔离分娩用房可兼用 3,妇科 产科两科合为1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室。卫生间与产科的产休室 产前检查室。浴室。卫生间应分别设置。4。产科宜设手术室 5,产房应自成一区 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和浴室 卫生间,6。待产室应邻近分娩室.宜设专用卫生间.7 分娩室平面净尺寸宜为4。20m 4、80m、剖腹产手术室宜为5.40m,4,80m。8.洗手池的位置应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9、母婴同室或家庭产房应增设家属卫生通过,并应与其他区域分隔、10、家庭产房的病床宜采用可转换为产床的病床,5。5,14.婴儿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邻近分娩室、2,应设婴儿间,洗婴池。配奶室 奶具消毒室。隔离婴儿室。隔离洗婴池,护士室等用房、3,婴儿间宜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4、洗婴池应贴邻婴儿间,水龙头离地面高度宜为1。20m。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间的措施、5,配奶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应与护士室合用,5.5、15,烧伤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设在环境良好。空气清洁的位置.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 宜相对独立或单独设置.2,应设换药.浸浴,单人隔离病房,重点护理病房及专用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消毒品贮藏等用房,3、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 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4.可设专用处置室。洁净病房.5。5,16.血液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血液病房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一区,可根据需要设置洁净病房 洁净病房应自成一区,2,洁净病区应设准备,患者浴室和卫生间,护士室 洗涤消毒用房、净化设备机房,3,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道,4,患者浴室和卫生间可单独设置.并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5 洁净病房应仅供一位患者使用 洁净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7、5.4条规定 并应在入口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处,6.洁净病房应设观察窗,并应设置家属探视窗及对讲设备,5,5、17,血液透析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可设于门诊部或住院部内.应自成一区,2.应设患者换鞋与更衣,透析、隔离透析治疗 治疗。复洗,污物处理.配药.水处理设备等用房.3.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4 治疗床,椅 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通道净距不宜小于1,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