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7.1。一般规定7,1,1,医院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医院性质.以及部门,科室的功能要求 确定在全院或局部实施采暖与通风。普通空调或净化空调 7,1 2。采用散热器采暖时,应以热水为介质。不应采用蒸气。供水温度不应大于85,散热器应便于清洗消毒。7.1 3 符合本规范表7。2,2规定的 级。级洁净用房,应采用板式或光管式散热器采暖、且应采取防护 防尘措施.7,1。4 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可按表7,1,4的规定选取、表7,1、4、室内采暖计算温度7。1,5。当采用自然通风时。中庭内不宜有遮挡物,当有遮挡物时宜辅之以机械排风 气候条件适合地区、可利用穿堂风。应保持清洁区域位于通风的上风侧,7、1。6,凡产生气味,水气和潮湿作业的用房.应设机械排风,7,1、7 空调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室内空调设计参数,医疗设备。卫生学 使用时间。空调负荷等要求合理分区,2、各功能区域宜独立.宜单独成系统.3,各空调分区应能互相封闭、并应避免空气途径的医院感染、4、有洁净度要求的房间和严重污染的房间.应单独成一个系统。7 1.8.无特殊要求时不应在空调机组内安装臭氧等消毒装置.不得使用淋水式空气处理装置。7.1。9,空调机组宜设置在便于日常检修及更换的机房或设备夹层内,7,1.10,采用集中空调系统医疗用房的送风量不宜低于6次,h.7 1。11、集中空调系统和风机盘管机组的回风口必须设初阻力小于50Pa 微生物一次通过率不大于10,和颗粒物一次计重通过率不大于5,的过滤设备、7 1。12,当室外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均值未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中二类区适用的二级浓度限值时。新风采集口应至少设置粗效和中效两级过滤器、当室外PM10超过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时.应再增加一道高中效过滤器,7,1,13,医疗用房的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量每人不应低于40m3、h,或新风量不应小于2次.h,对人员多的场所、经过经济和技术比较,宜变新风量运行,7 1。14 核医学检查室.放射治疗室,病理取材室、检验科,传染病病房等含有害微生物.有害气溶胶等污染物质场所的排风,应处理达标后排放,7、1。15,没有特殊要求的排风机应设在排风管路末端.使整个管路为负压,7。1.16 医院暖通空调设计 包括冷热源。应在保障诊疗与感染控制的前提下 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