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探水与放水13.5.1.当掘进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先探水后掘进、1,接近溶洞 水量大的含水层.2,接近被淹井巷,采空区或废弃的洞窟、3、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含水层相通的断层,4 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地段、5,接近隔离矿柱,13。5.2.探放水钻孔的位置.方向.数目、每次钻进的深度.超前距离等,应根据水压大小 岩层或矿层硬度,厚度和节理发育程度 在探放水施工设计中具体规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孔的数量不得少于4个,2.中心钻孔的方向应与巷道中心线平行,其余钻孔应与巷道中心线成30,40.夹角、钻孔的深度在坚硬岩层不得小于10m.在松软岩层不得小于20m,13.5.3.探放水钻孔的钻进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测定钻孔的方向,倾角、并应标注在巷道的平面图上。2,钻进中应根据地质剖面图、钻孔位置。水质 气体化验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预计透水时间 并应加强防护工作 3、探放采空区的积水时,应加强对有害和易燃气体的监测和防护、13。5.4,预计水压大的地区.在正式探水钻进前 应先装好孔口管、三通 阀门,水压表等。钻孔内的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钻进 并应采取防止孔口管和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13,5、5.孔穿透积水区后。应根据情况增设放水孔,放水过程中应经常测定水压,对放水情况和放水量作出记录 并应检查各孔口岩石稳定情况,13.5,6。在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应考虑邻近施工巷道的作业安全,并应预先布置避灾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