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统一眩光值 UGR。A,0,1,室内照明场所的统一眩光值,UGR。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灯具发光部分面积为0,005m2.S。1,5m2时,统一眩光值。UGR,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Lb 背景亮度。cd,m2.ω,每个灯具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 图A,0 1,1a sr,Lα.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亮度,图A,0 1.1b.cd。m2,P,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图A.0、1。1 统一眩光值计算参数示意图1。灯具发光部分.2,观察者眼睛方向,3,灯具发光中心与观察者眼睛连线,4,观察者,5。灯具发光表面法线,2,对发光部分面积小于0 005m2的筒灯等光源。统一眩光值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式中。Lb、背景亮度.cd m2,Iα,灯具发光中心与观察者眼睛连线方向的灯具发光强度、cd。P。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位置指数应按H R和T R坐标系,图A.0.1,2。及表A.0、1确定、Ei。观察者眼睛方向的间接照度。lx,A,cosα,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投影面积、m2 α.灯具表面法线与其中心和观察者眼睛连线所夹的角度、Ap 灯具发光部分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表观面积,m2.r。灯具发光部分中心到观察者眼睛之间的距离.m。图A.0 1.2。以观察者位置为原点的位置指数坐标系统 R,T H。1.灯具中心.2.视线,3,水平面,4。观测者表A,0 1,位置指数表A.0.2 统一眩光值。UGR,的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UGR适用于简单的立方体形房间的一般照明装置设计,不应用于采用间接照明和发光天棚的房间。2,灯具应为双对称配光。3 坐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2m.站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5m,4 观测位置应在纵向和横向两面墙的中点。视线应水平朝前观测.5。房间表面应为大约高出地面0 75m的工作面.灯具安装表面以及此两个表面之间的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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