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for,lighting,design of buildingsGB、50034 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34 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6 3、3、6,3。4 6.3、5,6,3。6、6.3.7 6。3,9.6,3,10、6、3 11,6 3,12,6,3,13,6.3、14,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 2011。17号、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 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 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赵建平,汪猛,袁颖 陈琪,王金元,杨德才,邵明杰。周名嘉、徐建兵、孙世芬.罗涛,王书晓,吕芳 姚梦明.张滨 朱红,刘经纬。洪晓松。段金涛,何其辉.解辉 姚萌,吕军.梁国芹、魏彬。关旭东、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元会,张文才,詹庆旋,张绍纲、李国宾.戴德慈.王素英 周太明,夏林,王勇、王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