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给,水10 2、1、给水系统应分别设置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和生活、消防给水系统,10、2.2.生产.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要求确定 2、冲洗汽车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3,不可预见用水量可按生产 生活总用水量的15.30。计算 10。2,3.设备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mg。L,450mg,L.以CaCO3计,悬浮物宜小于20mg、L pH值应为6。5,8,5。并应满足水质稳定的要求,10。2,4,锅炉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 T。1576的有关规定.10。2。5、生产用水的水压应根据生产要求确定,车间进口的水压不宜小于0。3MPa。10。2。6、给水水源选择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资源应可靠,满足生产 生活和消防的用水量,2.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3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4、应优先选用水质不需净化处理或只需简易净化处理的水源。5,有条件时、可与农业、水利.邻近城镇和工业企业协作。综合利用水资源 6,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应安全。经济,便于施工 管理和维护,10,2,7.地下水的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水量。10,2,8.采用管井时应设置备用井.备用井数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当发生事故时 仍能满足80 的设计取水量,2,备用井不得少于1口井、10 2、9 取用地表水时 枯水期的流量保证率应为90.97 10,2.10,大型厂取水泵站和取水构筑物宜按10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宜按95,设计、97,校核、中小型厂可按5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可按90。设计,95。校核 10。2。11 水源至工厂的输水工程应根据地形条件优先选用重力输水.输水管线宜设两条 当其中一条输水管线出现故障时 另一条输水管线应能保障80。的设计输水量 当水源至工厂只设1条输水管或多座水源井分别以单管向工厂输水时,厂内应设置安全储水池或其他安全供水的设施.10,2、12,循环冷却水系统应保持水质,水量平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有关规定。10。2,13.对水质要求较高的铝粉液制备用水、化验用水宜由生活给水系统供水.10、2、14.同一个水泵站内宜选用同类型的水泵.每一组生产给水泵应设有备用泵 10。2.15、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10.2、16.生活和消防给水系统宜设置水量调节储存设施 有条件时应优先选用高位储水池,10,2 17,生产和生活 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设置用水计量器具 10,2.18、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系统应与室外给水系统协调一致,10,2、19.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确定、10 2 20 建筑物的引入管应设置控制阀门、用水设备的管道最高部位宜设置排气阀.管道最低处宜设置放水阀,10。2 21。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