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防火与安全疏散及其他7.2。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根据燃料乙醇工厂及生物柴油工厂各建筑单体的特点、规定了主要生产车间及罐区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建 构,物的最低耐火等级、7,2,3,7,2,4,中央控制室是全厂生产控制中心、是全厂生产控制、调度与数据交换、储存场所,为了便于管理及减少干扰、宜将中央控制室独立设置,规模较小工厂的中央控制室面积较小.不需独立设置时、也可将其设置在生产车间内.当设置在丙类车间时应有相应的措施。现场操作间与车间联系密切、分开设置则将增加建设投资。并给使用带来不便、可与其车间毗邻.贴邻建造、但必须靠外墙设置、且应采用防爆墙与厂房隔开 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以减少 避免可能发生的危害、7 2、5,为节约土地资源和建设成本及满足生产工艺需求、可将防爆生产车间与非爆炸危险生产车间贴邻布置,但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7、2.6,等量的同一爆炸介质在密闭的小空间里和在开敞的空地上爆炸、其爆炸威力和破坏强度是不同的,在密闭的空间里,爆炸破坏力将大得多、因此易爆厂房需要考虑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 生产过程中比空气重的物质易在下部空间靠近地面或地沟、洼地等处积聚。为防止地平面因摩擦打出火花 故对地面。地沟,盖板的设计等提出了预防引发爆炸的措施要求.7,2,10。本条对消防站的设置提出了规定,根据车速每小时30km计算,5min的行车距离为2 5km,故消防站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5km。超出服务半径的工厂。需设置消防站.消防分站或采取其他有效的灭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