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给水排水及消防10。2。1 本条对输气站水源作出规定 1,当供水水源采用自建地下水时.宜根据相关水资源论证进行设计,2。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宜采用同一水源,3,对于电驱压气站等对供水可靠性要求较高的输气站场。当采用打井取水时,宜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备用水源井,10,2.2、对于输水管线和水源取水能力,如果输气站已设有安全水池.且安全水池又能保证有足够的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则可不将消防水量计入总水量中,消防用水及补水时间按现行国家标准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经计算确定,绿化和浇洒道路用水及未预见水量按现行行业标准,油气厂.站.库给水排水设计规范,SY T,0089确定,10.2 3.对生产用水量较大的输气站,当供水系统得不到切实保证时.如水源取水的供电等级偏低,单条输水管线供水等,一般需设安全水池,罐 保证一旦供水系统发生事故时、能有足够的水量维持正常生产和火灾扑救 10 2,6。本条对输气站污水处置作出规定、1,当用作站内回用水时.其水质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有关规定。2。当采用罐车外运时、其水质宜符合污水处理厂 站.等污水接受单位的进水控制指标的相关规定 同时 还宜在站内设置污水储存池,罐,有效储存容积宜按10天 15天生活污水量计算确定,3、当接入城镇排水管道时、其水质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的有关规定 4,当外排至沟渠或天然水体时 其水质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