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13。0,1、电站的设计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法律 法规。标准及规定,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3、0。2,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13,0。3。电站的生产场所和附属建筑,生活建筑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以及地下建筑物的防火分区、防火隔断。防火间距.安全疏散和消防通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13,0,4.电站的安全疏散设施应有充足的照明和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13、0、5,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及设备室应有防爆保护措施、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的规定,13、0.6。电站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防止电灼伤.雷击,误操作等 电池及其他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13,0。7、防机械伤害和防坠落伤害的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等的规定。13、0.8,液流电池室应采取措施防止酸性电解液对人身可能造成的伤害.电池室内可设置冲洗池 洗眼器等设施 13.0 9.在建筑物内部配置防毒及防化学伤害的灭火器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13,0,10、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电池设备及其支承构件应设置抗震加固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