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of acceptance、for,construction、quality,of.ventilation,and air.conditioning、worksGB。50243,2016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43,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 2.4,2、5,5、2、7。6,2、2,6 2 3,7,2,2.7。2.10、7。2,11.8。2 4,8、2 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0月25日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共分12章和5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风管与配件,风管部件。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 空调用冷 热 源与辅助设备安装,空调水系统管道与设备安装 防腐与绝热 系统调试,竣工验收等.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补充和完善了通风与空调工程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验收条款、2 根据系统可独立运行与进行功能验证的原则,对本分部工程的子分部进行了重新划分.3.引入并推荐应用现行国家标准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2828。11的工程质量验收批的抽样检验评定方法。4.取消了有关工程综合性能的测定与调整的章节内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上海市塘沽路390号 邮政编码,200080.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