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of.acceptance。for,construction。quality.of。ventilation.and air conditioning worksGB、50243、201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 50243、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4 2 2.4、2、5、5,2.7.6。2。2 6、2、3 7.2 2。7,2,10。7,2.11.8.2.4。8 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0月25日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共分12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风管与配件.风管部件.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 空调用冷。热,源与辅助设备安装,空调水系统管道与设备安装.防腐与绝热 系统调试、竣工验收等、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补充和完善了通风与空调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验收条款。2,根据系统可独立运行与进行功能验证的原则 对本分部工程的子分部进行了重新划分,3,引入并推荐应用现行国家标准,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2828、11的工程质量验收批的抽样检验评定方法 4,取消了有关工程综合性能的测定与调整的章节内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塘沽路390号,邮政编码,200080、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