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管线综合布置5,5.1.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线布置应与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设计相结合,统一规划 2 管线之间。管线与建 构,筑物.道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节约用地,3 管线在满足生产,安全 检修的条件下宜采用共架、共沟布置,地上,地下管道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4,管线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道路交叉。当不能避免交叉时宜正交,斜交时的交叉角不宜小于45、5 5.2 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工艺和材质要求。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和厂区条件等因素。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5,5。3。山区建厂时,管线敷设应充分利用地形条件,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对管线的危害。5,5。4,分期建设的项目,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集中。远近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影响远期土地的使用、5,5,5。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A。0 1的规定。在湿陷性黄土地区敷设地下管线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有关规定、5。5 6,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本规范表A、0 2的规定.5。5 7。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宜符合本规范表A,0。3的规定,5,5.8 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净距不能满足本规范表A。0。1,表A,0.3的有关规定时.可缩小的净距最大不应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