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氢气储存设施10。4。1、氢气储存设施可选用储氢容器或储气井.单个储氢容器的水容积不应大于5m2,10.4,2 加氢设施内的高压氢气储存系统的工作压力应根据氢燃料汽车车载储氢气瓶的充氢压力确定、当充氢压力为35MPa时,固定氢气储存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宜大于45MPa,当充氢压力为70MPa时、固定氢气储存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宜大于90MPa 10、4 3.固定式储氢容器和储气井的设计,制造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工作压力大于25MPa的储氢井,或工作压力大于41MPa且没有设计制造国家标准的其他储氢容器.应经工程试验或其他实际应用证明技术成熟、并应经设计单位书面确认。10、4。4.储氢容器的工作温度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85。10,4,5.储氢容器应满足未爆先漏的要求,10,4。6,氢气储存设施的选材应根据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微观组织 使用条件的压力,温度。氢气品质 应力水平和制造工艺的旋压。热处理、焊接等因素综合确定对氢脆的影响。10。4。7.氢气储存设施设计中应对容器各种可能的失效模式进行判断,材料选择和结构设计应满足避免发生脆性断裂失效模式的要求,应对氢气储存设施的塑性垮塌 局部过度应变,泄漏和疲劳断裂等失效模式进行评定.10 4.8 氢气储存设施的设计单位应出具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氢气储存设施在运输 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所有失效模式,针对这些失效模式、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以及用户在使用 维修 改造过程中应采取的控制措施、2。氢气储存设施失效可能带来的危害性后果、提出现场使用时有效监测储氢容器的措施 如定期超声检测。在线监测.设置氢气泄漏报警装置等 3.提出一旦氢气储存设施发生介质泄漏.燃烧和爆炸时应该采取的措施,便于用户制订合适的应急预案,4.提出氢气储存设施定期检验计划及检验内容.10,4,9 加氢设施应结合服务车辆和储氢系统的取气效率。对高压储氢系统工作压力按2级。3级设置,各级储氢设备容量应按各级储气压力 充氢压力和充装氢气量等因素确定,10 4,10。固定式储氢容器应设置下列安全附件.1。应设置安全阀和放空管道,安全阀前后应分别设1个全通径切断阀.并应设置为铅封开或锁开,当拆卸安全阀时,有不影响其他储氢容器和管道放空的措施。则安全阀前后可不设切断阀.安全阀应设安全阀副线,副线上应设置可现场手动和远程控制操作的紧急放空阀门。安全阀的排放能力不应小于相应压缩机的最大排气量,2 应设置压力测量仪表.并应分别在控制室和现场指示压力,应在控制室设置超压报警和低压报警装置,3.应设置氮气吹扫置换接口,10,4,11,储氢容器、氢气储气井的控制系统应自动记录压力波动范围超过20 设计压力的工作压力波动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