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 立卷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按照规定立卷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立卷的 二。将应当入卷的文书材料据为已有的。三.泄露行政处罚案卷内容的 四.将材料损坏、遗漏或者丢失.造成行政处罚案卷损失的。五.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五条 案卷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归档的 二 明知所保存的行政处罚案卷面临损坏可能而不提前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三.泄露行政处罚案卷内容的,四 不按照规定借出。调出行政处罚案卷的.五,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六条。价格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给予通报批评。一、不制作或者不按照规定制作行政处罚案卷的,二,损毁,丢失行政处罚案卷的。三、涂改 伪造行政处罚案卷的。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的规定公布或者销毁行政处。罚案卷的.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