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第三十四条。设计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桨和民用航空器上设备,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型号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型号合格证书,第三十五条 生产,维修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桨和民用航空器上设备.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书、维修许可证书。经审查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证书,第三十六条。外国制造人生产的任何型号的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桨和民用航空器上设备,首次进口中国的。该外国制造人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型号认可证书 经审查合格的 发给型号认可证书。已取得外国颁发的型号合格证书的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 螺旋桨和民用航空器上设备,首次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该型号合格证书的持有人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型号认可证书、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型号认可证书 第三十七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持有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适航证书 方可飞行。出口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 螺旋桨和民用航空器上设备、制造人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出口适航证书.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出口适航证书,租用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其原国籍登记国发给的适航证书审查认可或者另发适航证书,方可飞行、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规定,由国务院制定.第三十八条、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应当按照适航证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民用航空器,做好民用航空器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民用航空器处于适航状态.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