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商务局.为了加强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 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 39号,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