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为了加强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 2008.134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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