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为了加强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 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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