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临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公共图书馆应急防疫管理要求 DB1410/T 109-2020
  • 山西省曳引驱动电梯 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规范 DB14/T 2166-2020
  • 山西省SM/GF-4、SN/GF-5汽油机油生产规范 DB14/T 2219-2020
  • 晋中市SLDP10-28型塑料大棚建造技术规范 DB1407/T 025-2020
  • 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2009年修订
  • 山西省健康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DB14/T 2154-2020
  • 临汾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要求 DB1410/T 115-2020
  • 山西省供气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DB14/T 2236-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认知症老年人照护服务指南 DB14/T 2140-2020
  • 山西省旅游景区节能减排指引 DB14/T 2224-2020
第二章规划与计划,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整治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的主要指标及重点工程布局应当与上一级土地整治规划相衔接、土地整治规划应当明确土地整治目标 进行土地整治分区 安排土地整治任务,落实土地整治项目.提出土地整治保障措施.编制土地整治规划 应当采取论证。听证或者其他方式公开征求意见、第七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土地整治规划 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整治年度计划 县.市,区 人民政府组织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 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土地整治年度计划.划定土地整治项目区,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