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变更土地整治项目设计的 由确定项目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截留,挤占 挪用政府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在土地整治工作中。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