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建筑物的高度控制,第五十二条 建筑高度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应当服从城市景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节点规划需要控制的高度 并符合日照,间距。消防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宅,应当设置电梯.一,七层及以上住宅或者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的,二、底层作为商业 架空层.贮存空间或者其它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宅,按下列规定办理、一.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高度不超过16米时.可以不设电梯。二 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 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 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高度不超过16米时.可以不设电梯、但是总层数不得超过九层,第五十四条,在航空港,气象台.电台 电信 微波通信,卫星地面站、军事设施等有净空要求的地区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其高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第五十五条,在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和风景名胜区核心区以外新建,改建建筑物.其高度应当符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