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轨道上,下,山乘人车场及人车存车场6、0 1,上.下,人员的轨道上 下,山 当垂深超过50m时 应设置运送人员的人车、并在上、中,下部车场设乘人车场。在上部或下部车场设人车存车场。当人车存车场便于上,下人员时也可作为乘人车场,6.0 2 乘人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上的轨道上,下.山内,2。中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于轨道上.下 山甩车道岔以上的轨道上 下、山内、3.上部车场的乘人车场宜设在变坡点以下的轨道上。下。山内、6 0.3.人车存车场宜采用巷道加宽式或硐室式.6。0,4,人车存车场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轨道上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下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2.轨道下山的人车存车场宜设在上部车场附近便于摘挂钩的地点、6,0,5,乘人车场长度应根据人车类型和数量确定,不应小于一组人车长度的1 5倍、6.0 6,乘人车场应设信号硐室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应设在靠近乘人车场便于上。下,人员的地方。候车硐室的尺寸应根据候车人员数量确定.6 0,7,乘人车场必须在从巷道底板起净高1。6m的范围内留有不小于1。0m宽的人行道,6,0,8,人行台阶和扶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轨道上 下.山倾角在10 15,时。宜设置防滑条和扶手,当人行道设在中间时,宜只设台阶、不设扶手.2,当轨道上 下 山倾角在15、30、时、宜设置人行台阶和扶手、3,扶手安设高度。垂直轨道上.下。山底板的高度,宜为,0、8,1 0。m。扶手材料可因地制宜选用 4。台阶宽度不宜小于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