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6。9。1,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梯不应作为安全出口。2,电梯台数和规格应经计算后确定并满足建筑的使用特点和要求,3 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宿舍建筑的电梯台数不宜少于2台。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建筑的电梯台数不应少于2台,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规定,4 电梯的设置,单侧排列时不宜超过4台、双侧排列时不宜超过2排,4台,5.高层建筑电梯分区服务时、每服务区的电梯单侧排列时不宜超过4台,双侧排列时不宜超过2排。4台,6.当建筑设有电梯目的地选层控制系统时,电梯单侧排列或双侧排列的数量可超出本条第4款 第5款的规定合理设置,7.电梯候梯厅的深度应符合表6,9、1的规定,表6.9、1 候梯厅深度,注 B为轿厢深度 Bmax为电梯群中最大轿厢深度,8、电梯不应在转角处贴邻布置。且电梯井不宜被楼梯环绕设置 9,电梯井道和机房不宜与有安静要求的用房贴邻布置 否则应采取隔振,隔声措施,10、电梯机房应有隔热。通风.防尘等措施,宜有自然采光。不得将机房顶板作水箱底板及在机房内直接穿越水管或蒸汽管、11.消防电梯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12,专为老年人及残疾人使用的建筑、其乘客电梯应设置监控系统,梯门宜装可视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6。9,2,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不应作为安全出口 2、出入口畅通区的宽度从扶手带端部算起不应小于2.5m。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畅通区宽度不宜小于3 5m,3。扶梯与楼层地板开口部位之间应设防护栏杆或栏板。4,栏板应平整。光滑和无突出物.扶手带顶面距自动扶梯前缘、自动人行道踏板面或胶带面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0,9m 5,扶手带中心线与平行墙面或楼板开口边缘间的距离,当相邻平行交叉设置时、两梯。道、之间扶手带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否则应采取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伤害。6。自动扶梯的梯级.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不应小于2,3m 7.自动扶梯的倾斜角不宜超过30 额定速度不宜大于0,75m、s。当提升高度不超过6.0m,倾斜角小于等于35。时 额定速度不宜大于0 5m.s.当自动扶梯速度大于0,65m.s时,在其端部应有不小于1。6m的水平移动距离作为导向行程段、8,倾斜式自动人行道的倾斜角不应超过12。额定速度不应大于0。75m,s。当踏板的宽度不大于1、1m。并且在两端出入口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之前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6m时。自动人行道的最大额定速度可达到0 9m、s、9.当自动扶梯和层间相通的自动人行道单向设置时,应就近布置相匹配的楼梯,10,设置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所形成的上下层贯通空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规定.11,当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呈剪刀状相对布置时,以及与楼板 梁开口部位侧边交错部位、应在产生的锐角口前部1,0m范围内设置防夹.防剪的预警阻挡设施。1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宜根据负载状态.无人.少人,多数人 载满人,自动调节为低速或全速的运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