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陕西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二氧化硫的测定 分子筛吸附采样-离子色谱法 DB61/T 1294-2019
  • 陕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第4部分:设备期间核查要求 DB61/T 1327.4-2020
  • 西安市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DBJ61-78-2013
  • 西安市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有关难点问题统一规定 2019年
  • 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 污水治理管理规范 DB61/T 1273-2019
  • 陕西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技术评估导则 DB61/T 1293-2019
  • 陕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第5部分:检验检测报告编制规范 DB61/T 1327.5-2020
  • 西安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17年修正
  • 陕西省家政服务投诉处理规范 DB61/T 1342-2020
  • 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 生活垃圾管理要求 DB61/T 1271-2019
.第四章,村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第二十二条 村镇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设计。应当适用。安全。经济.美观,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第二十三条.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按规范设计.建筑跨度和跨径超过九米、高度超过六米的建筑工程以及二层以上的房屋,须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也可选用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通用设计或标准设计.第二十四条,承担村镇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 必须持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外地施工单位应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登记手续,到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验、个体工匠应当持有所在区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村镇建筑工匠资格证书 承担与其资格相符的建筑施工任务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确需修改的。须经原设计单位修改。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及个体工匠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使用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保证工程质量.接受质量监督和检查 区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