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供水条例 等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建设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建设管理,包括城市建设专业规划 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运营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以及城市建设监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第四条、城市建设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节约资源、因地制宜。公众参与,建管并重和持续发展的原则.公众对城市建设管理依法享有知情。参与 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的领导.将城市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保证城市建设管理经费.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第六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州,市、县 市 区。城市管理 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 以下统称城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 安全监管,交通、水利,林业、公安 工商,卫生,旅游.邮政,通信.电力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