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一 建筑密度.是指建筑底层占地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以百分比表示、二,容积率、是指建筑的各层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三 低层住宅.是指一层至三层。含三层 住宅、四、多层住宅 是指四层至六层.含六层,住宅 五.中高层住宅.是指七层至九层。含九层 住宅。六、高层建筑,是指高度为24 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及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居住建筑,七 正面间距、是指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主要朝向外墙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八,侧面间距,是指两建筑次要朝向外墙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九.日照间距系数。是指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建筑正面间距与遮挡建筑高度的倍数值.十,地下建筑深度。是指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底板底部的距离 十一。绿地率。是指建设用地内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值,十二、道路红线 是指规划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十三,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是指建筑及附属部分临街垂直投影的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包括室外台阶,雨蓬.阳台,飘窗等,十四.建筑离界距离、是指相邻地界与沿地界一侧建筑及附属部分垂直投影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包括室外台阶、雨蓬 阳台、飘窗等,十五,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 限定建设标准 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十六、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十七,酒店式公寓 是指按酒店式管理的公寓。按住宅建筑处理.十八 公寓式酒店.是指按公寓式,单元式,分隔经营的酒店.按旅馆建筑处理,十九 公寓式办公楼.是指有统一物业管理。单元内设有办公.会客空间和卧室,厨房和厕所等房间的办公楼,按办公建筑处理 第三十三条.容积率应按下列标准计算。一 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车库等配套设施用房不计算容积率、作为商场等经营性用房计算容积率,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室外道路或场地标高为准作为室外地坪 确定是否属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二,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9。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容积率 当办公、旅馆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 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容积率。当小型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容积率.住宅,办公。旅馆、普通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 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公共部分和大型商业建筑,工业建筑 体育馆、博物馆,展览馆类建筑不按本规则计算容积率.第三十四条.永久性开放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永久性开放空间应沿城市道路。广场设置 使用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与地面高差不大于1 5.米.并设置相应的标志,有直接对外通行的出入口、永久性开放空间应无条件交有关部门管理,做到常年开放,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第三十五条 建筑间距应按下列标准计算,一。除另有规定外 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筑的外墙面之间的最小的垂直距离,二、建筑有每处不超过3,米长的凸出部分,凸出距离不超过1,米,且其凸出部分累计总长度不超过同一面建筑外墙总长度的1,4,的,其建筑间距可不计凸出部分 生活居住特征建筑主要朝向阳台累计总长度不超过同一建筑外墙总长度1、2,的 其建筑间距以建筑外墙计算。超过1。2.的 以阳台外缘计算建筑间距.住宅 商业、办公建筑阳台宽度不宜超过1、8 米.单套阳台总面积不宜超过套型建筑面积的6、三 遮挡建筑高度计算应考虑地形高差 被遮挡建筑底层非生活居住特征用房等因素.四。当遮挡建筑有坡屋顶且坡度大于1、1,55,时,遮挡建筑高度算至屋脊顶。小于或等于1 1,55、时,遮挡建筑高度算至檐口。水箱、楼梯间,电梯间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1、4。且高度不超过5,米的、不计入建筑高度。但必须纳入日照分析软件测算,五.高层建筑的裙房建筑间距按非高层建筑控制。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威海市规划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威海市人民政府2003。年8.月5.日公布实施的,威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市政府令第48.号,同时废止,